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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会计局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于:洪湖在线 发布时间:2012/12/8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取得程序

1、报考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具有中专(高中)学历;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及考试时间

上半年报名时间3月,考试时间6月;下半年报名时间9月,考试时间11月(具体时间以会计局通知为准)。

3、考试科目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初级会计电算化

4、报考办法

考生登录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表格,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到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现场确认缴费。

4、合格发证

自公布成绩的第5天起开始办理合格人员成绩通知(考生可通过以下网址查分:http://www.hbacc.com.cn/),成绩合格人员可以到会计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程序

1、报考条件

(1)持有会计从业证书;

(2)报考初级具备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

(3)报考中级符合下列其中一条:a.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b.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c.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d.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e.取得博士学位(每年的每个级别报考条件以财政部下发文件为准)。

2、报名及考试时间

每年9月10月份报名,次年5月份考试(具体时间以会计局通知为准)。

3、考试科目

(1)中级会计实务;

(2)中级经济法;

(3)财务管理;

4、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test.acc.gov.cn/),按要求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表格,带本个身份证、学历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洪湖市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会计局确认缴费。

(三)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

1、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除会计师事务所外,必须填写代理记账机构申请表,随同有关资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名单、简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资证明等)向会计局申请代理记账资格。

2、会计局在接到申请后,对其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在3日内作出审核结论,对符合代理记账条件的单位颁发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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